丰台区内西客站南广场、总部基地等地区特许经营企业聚集,因经营不规范引发了较多纠纷,给特许经营双方带来非常大损失的同时,也损害了特许经营行业发展。特许经营行业不规范的表现有哪些?怎么来降低经营风险?2021年4月25日,丰台法院召开第九期“月说新案”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审理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并从法律层面回应了上述问题。
发布会上,丰台法院民四庭(知识产权庭)庭长张炎介绍,从2018年至2020年,审结特许经营合同纠纷179件,其中判决56件,调解29件,撤诉94件,调解率为16.2%。从受理的案件情况看,原告绝大多数为被特许人,诉讼目的为脱离合同约束;涉及行业较广泛,餐饮服务业占比大;特许经营明显不规范现象有所改善,暗中规避法律行为不断增多;特许经营模式以“商标+销售”模式居多;特许经营合同约定期限较短现象突出。
结合当前特许经营行业中存在谎称进口品牌或攀附海外关系,经营信息或特许经营资源披露不真实,“两店一年”条件张冠李戴,产品供应“弄虚作假”等不规范经营的情况,张炎提示广大公众,在签约加盟前,要对加盟项目进行充分了解。首先,要注意是不是满足“特许经营合同”三大特征,其次,要做好“尽职调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网站,核实特许人主体信息和经营资质、经营情况等。再次,实地走访考察特许人和其他被特许人经营情况,审慎加盟。
“如果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签有数份不同性质的合同,但各合同均指向同一特许经营项目,整体具有特许经营合同特征,且从实际履约情况和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可以确认双方合作即为特许经营合作,则可认定数份合同形成统一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民四庭法官刘琳琳在一起典型案例中介绍到。该案例中认定数份合同形成统一的特许经营合同,进而一并处理,既是对特许人新型规避手段的有力回应,也充分保障了被特许人权益。
此外,刘琳琳还针对“特许人不具备‘两店一年’条件或其他资质,导致合同目的没办法实现”“被特许人单方解除权的行使应在合同订立后合理期限内”等情况,结合典型案例对法律规定进行了分析解读。
丰台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俊宝指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丰台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大局,充分的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为服务区域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发挥司法保障作用。
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也受邀参加了此次发布会,快来看看他们的参加感受吧!
当前特许经营模式存在着鱼龙混杂的不规范经营现象,这类案件容易引发其他社会关联问题,通过对该类案件的梳理,总结提炼审判经验,有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希望法院之后能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对不良特许企业的过滤,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特许经营其实就是一种商业合作模式,满足了被特许人创业奋斗的目标,也使特许人增加收入,扩大品牌影响力,希望双方在谨慎的基础上,互相理解,共渡风雨,实现共赢。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社会经济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丰台法院此次关于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新闻发布会贴合辖区商业发展实际,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保护知识产权,这为区域经济良性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营造起到积极作用。
参加这期“月说新案”新闻发布会,使我对特许经营活动有了更直观的了解,这种商业模式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但近年也出现许多特许加盟的纠纷,公布的这些典型案例很具有代表性,对特许经营企业和被特许人都具备极其重大的指导意义。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参加丰台法院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经营案件的新闻发布会,第一时间获取了有关特许经营案件的相关案例和法律提示,感觉受益匪浅。丰台法院在审判中积极发现相关纠纷法律风险点,采取以案释法对公众普法,体现司法为民的理念,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商业特许经营丰富了商业业态,激发市场经营活力,丰台法院召开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新闻发布会,发布的3个典型审判思路严谨清晰,在兼顾市场主体各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给出了有关规定法律问题的具体解决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彰显了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和决心,为推进“妙笔生花看丰台”所做出的法治化贡献。
值此“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丰台法院结合区域特点就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相关法律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通过对三个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解读,介绍了该行业存在的不规范经营形式并给出温馨的法官提示,对行业内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从事相关商业活动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为保护区域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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