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2-14 10:24:18 | 作者: 华体会登录手机版最新
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成熟有效的商业模式,自改革开放初期即已出现,随着中小投资主体大量涌现,以及花了钱的人规模化商业主体的信任加持,当前,各行各业都出现了大量特许经营主体。为数不少的投资者会选择经营模式进入市场,如果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均是成熟的商业主体,则所涉市场风险较小,但有的特许人合法合规水平较低,经营模式不成熟,服务扶持无法跟进,但却借助各类现代化传播技术进行营销包装,吸引大批中小投资者介入加盟。当投资者支付加盟费、投入大量经营成本后,特许人的管理、服务、扶持、培训等工作却无法跟进,特许经营纠纷由此产生,而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制约,投资者的后期权利救济行为,往往并不能更全面地避免其投资风险。投资者拟开展加盟经营,签订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前,应着重对特许人的以下事项作重点合法性审查。
查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情况。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特许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前应当向相关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一般说来,跨省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投资的人可登录商务部的业务系统统一平台,通过“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模块进行查询。非跨省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则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各省多有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操作指南规范,会对该区域内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对象、要求、机关、程序,以及特许经营信息的变更、撤销等作出明确指引,投资的人可循规范而查询。职能部门的备案行为,是对商业特许经营事务进行监管的一种有效路径,投资者通过该类审查,基本能把握特许人的经营资质。
查知识产权登记情况。特许人开展特许经营的基本范式是将自己拥有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和专有经营技术等经营资源,通过特许经营合同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统一模式开展经营,特许人收取加盟费。因此,特许经营合同中多会涉及企业标志、注册商标、专利等约定内容,投资者应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网系统作基本查询,了解拟加盟商业主体的知识产权状况,包括特许经营合同中所涉注册商标是否经过注册,是否属于特许人所有,是否冻结,是不是真的存在权利纷争等。
查特许人的直营店及其经营状况。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必须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具备能够为加盟商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上的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能力,为此特许经营有关规定法律规定,从事特许经营应当拥有至少两个经营时间超过一年的直营店。因此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前,应做好最基本的实体店调查工作,切实了解特许人的直营店铺是不是正常经营以及经营模式,为避免特许人聘请“托儿”营造经营假象,伪造经营业绩,投资者还能够最终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各相关直营店的公司基本信息,以及纳税情况等,从而把握特许人直营店的真实状况,对加盟后的实体店运营模式形成综合判断。有不少小规模特许人,其盈利重点不在于收取加盟费,而在于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向加盟商售卖指定物资和设备等盈利。
查与特许人经营相关的各类信息。《商业特许经营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要求特许人必须披露其经营活动、经营资源、特许经营费用、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服务、网点投资预算、被特许人有关情况,以及特定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仲裁和诉讼、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等。这一些信息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商业判断有重要参考价值,通过核查,理性投资,可较大程度避免商业风险。
查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应当依法将其特许经营合同样本向相关机关备案,但样本并不具有强制性,实践中,特许人变动特许经营合同样本内容并不会违反法律。因此,投资者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审核特许经营合同关键内容。比如是否给予加盟投资者合理的冷静期,是否不合理加重投资者责任,是否对投入资产的人重要权利内容做特别提示,是否对违约责任作了平等约定等等。通过对合同内容的核查,可判断特许人的诚信度,可事前预防风险,也可为事后救济打好基础。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