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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许经营

时间: 2024-07-27 14:15:01 |   作者: 华体会登录手机版最新

  在国际上广泛通用的是国际特许经营协会(International Franchise Association简称IFA)的定义,该定义如下: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对受许人经营中的如下领域,经营诀窍和培训,特许人有义务提供或保持持续的兴趣;受许人经营是在由特许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经营模式和过程之下进行的,并且受许人从自己的资源中对其业务来投资。中国特许经营协会把特许经营定义如下:特许人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受许人使用,受许人按合同规定,在特许人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欧洲特许经营联合会定义:特许经营是一种营销产品和(或)服务和(或)技术的体系基于在法律和财务上分离和独立的当事人--特许人和他的单个受许人--之间紧密和持续的合作,依靠特许人授予其单个受许人权利,并附加义务,以便根据特许人的概念进行经营。双方直接或间接地经过财务上的交换协议—特许人给予并迫使单个受许人使用其商号,和(或)商标,和(或)服务标记,经营诀窍,商业和技术方法,持续体系,和其他工业和(或)知识产权。这些权利都规定在双方都同意而制定的书面特许合同的框架和务款之内。

  根据中国商务部定义,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特许经营是一种销售商品和服务的方法,而非一个行业。特许经营这种现代商业销售形式在过去几十年内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用实践证明了特许经营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分销商品和服务的方法。同时特许经营还对经济发展起到了作用。

  1、首先是个人对商标、服务标志、独特概念、专利、商业机密、经营诀窍等拥有所有权。

  1.直接特许:即特许者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特许经营申请者,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者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设立特许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

  2.区域特许:即由特许者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该被特许者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者,也可由自己在该地区开设特许点,从事经营活动。

  (一)单店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某个地点开设一家加盟店的权利。(二)区域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开设规定数量的加盟网点的权利。

  (三)分特许:又称为分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指定区域销售特许权的权利。在这种类型中,被特许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被特许人,同时又是分特许人。

  (四)代理特许:特许人授权被特许人招募加盟者。被特许人作为特许人的一个代理服务机构,代表特许人再招募被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指导、培训、咨询、监督和支持。

  特许经营一词译自英文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经营费。虽然不同国家、不同组织对特许经营有不同的定义,但一般而言,特许经营有如下特征:

  2、特许人将允许受许人使用自己的商号和(或)商标和(或)服务标记、经营诀窍、商业和技术方法、持续体系及其他工业和(或)知识产权。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权人与被特许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同关 系。在这个关系中,特许权人提供或有义务在诸如技术秘密和训练雇员方面维持其对专营权业务活动的利益;而被特许人获准使用由特许权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标、商号、企业形象、工作程序等,但由被特许人自己拥有或自行投资相当部分的企业。

  产品商标、商店字号和服务字号,是一种可以明确描述的自然人或法人产品或服务的标志。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特许经营,商标都是构成特许经营的基本因素,是其体系的基石。特许经营协议签字之后,特许商便把商标提供给加盟商使用,且负有严格维护该商标形象和声誉的义务。

  特殊技能是现代特许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欧共体曾给特殊技能下过定义,即必须是秘密的、实质的和可鉴别的。所谓秘密,即特殊技能具有独创性,如果不与特殊商联系就不能获得。实质性指特殊技能对加盟商必须是有用的,能帮助其带来利益。可鉴别性指特殊技能可以用一种确切的方式描述下来,以证明它能满足保密和实质性的条件。

  特许商不仅提供给加盟商商标、特殊技能,而且还提供一整套营销和管理的系统,包括培训、店址选择、行为规范、财务制度等。

  特许经营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它所取得的成功已为世人瞩目。近几年,特许经营在我国也有巨大发展。这一分销方式之所以长盛不衰,有其经营优势。

  (1)特许商能够在实行集中控制的同时保持较小的规模,既可赚取合理利润,又不涉及高资本风险,更不必兼顾加盟商的日常琐事。

  (2)由于加盟店对所属地区有较深入的了解,往往更容易发掘出企业尚没有涉及的业务范围。

  (3)由于特许商不需要参与加盟者的员工管理工作,因而本身所必需处理的员工问题相对较少。

  (4)特许商不拥有加盟商的资产,保障资产安全的责任完全落在资产所有人的身上,特许商不必承担相关责任。

  (5)从事制造业或批发业的特许商能借助特许经营建立分销网络,确定保证产品的市场开拓。有人讲,有人的地方就有可口可乐,有色彩的地方就有柯达。为什么这一些品牌能够无处不在?原因就在于它们利用了特许经营方式来进行了大规模的低成本扩张。

  有人形象地把加盟特许经营比喻成扩印底盘,即借助特许商的商标、特殊技能、经营模式来反复利用,并借此扩大规模。

  (1)能够轻松的享受现成的商誉和品牌。加盟商由于承袭了特许商的商誉,在开业、创业阶段就拥有了良好的形象,使许多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否则,借助于强大广告攻势来树立形象是一大笔开支。

  (2)避免市场风险。对于缺乏市场经营的投资者来说,面对激烈的市场之间的竞争环境,往往处于劣势。投资一家业绩良好且有实力的特许商,借助其品牌形象、管理模式以及其他支持系统,其风险大大降低。

  (3)分享规模效益。这些规模效益包括:采购规模效益、广告规模效益、经营规模效益、技术开发规模效益等。

  (4)获取多方面支持。加盟商可从特许商处获得多方面的支持,如培训、选择地址、资金融通、市场分析、统一广告、技术转让等。

  特许经营成功发展的另一个缘由是准确定位。由于能准确定位,使企业目标市场选择准确,能围绕目标市场进行经营销售的策略组合,并能及时了解目标市场的变化,使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走在时代前列。

  截止至2018年3月23日,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备案并公告的企业总数量为3856家。按照经营区域范围统计,省内企业1186家,跨省企业2670家;按照经营资源类型统计,拥有注册商标企业3373家,拥有专有技术企业17家,拥有其他经营资源企业148家;按行业统计,零售业1321家,餐饮业1281家,居民服务业359家,教育培训业195家,住宿业89家,中介服务业88家,其他商业服务业507家;按照所属区域统计,前10名分别是北京市(840家),上海市(460家),广东省(342家),重庆市(246家),浙江省(231家),湖南省(174家),江苏省(166家),福建省(161家),山东省(152家),四川省(150家)。